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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应对疫情企业用工扶持政策

发表时间: 2020年03月30日 15:20 来源: 点击量: 3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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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累计制定出台资金类和措施类政策近30项。资金类政策在放宽标准、延长期限、增设种类、提高实惠等多方面实现突破;措施类政策进一步加强无缝隙对接、点对点服务和全流程保障。两大类政策主要围绕打好“保”“返”“降”“补”“提”“稳”“防”7大组合拳,全力扶持企业用工。

第一,千方百计“保”复工。一是设立用工服务专员。面向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,设立人社服务专员,提供“一对一”服务,重点做好“摸需求、助返岗、送政策、解难题”4项工作。“摸需求”指的是,全面摸排企业缺工人数及岗位需求,及时在线上招聘平台发布;“助返岗”指的是,收集每一个企业的待返岗员工花名册,对于本区县外集中返岗的,帮助开展“点对点”返岗服务;“送政策”指的是,每名服务专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将15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人社政策,有针对性地向企业讲解推送,并当好企业享受政策的帮办员和代办员;“解难题”指的是,向企业收集问题建议,建立起反馈调度、协调分办机制,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。二是一次性用工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这两项补贴是我市在日政发〔2020〕3号文中首次明确提出的。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,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。2月10日后一个月内复工复产新吸纳就业的,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
第二,多措并举助“返”岗。一是推行线上招聘。线上发布岗位信息,组织实施春风行动”网络招聘活动。搭建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网络平台,组织开展“百企访名校”多形式线上招聘活动是保障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。开展“农民工务工畅通行活动”,对成规模、成批次的外出农民工和用工集中企业,摸排掌握信息,定制专门运输方案,落实应急通道和绿色通道制度,实施“点对点”专车、专列、专厢、专机直达运输服务。大家都知道,我市在东西扶贫协作中,对口支援重庆市黔江区,近年来我市每年为黔江区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帮扶。为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黔江务工人员、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“返岗难”问题,我市积极与黔江区有关部门沟通对接,筛选我市用工缺口较大的企业,推送就业岗位1000余个,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帮61名黔江籍贫困劳动力走上了岗位。

第三,着力为企业“降”成本。一是“三管齐下”加大稳岗返还力度。对象上,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将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标准放宽到5.5%,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,放宽到不超过参保职工数的20%;数额上,一般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%时间上,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今年起再延长1年。通过数据比对、容缺申请环节、点对点通知、全程网办等方法,真正实现“不见面”办理,第一时间将返还资金发放到位。二是社保减免、缓缴、降费延长。对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企业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单位缴费部分预计为我市近万家参保企业减7亿元。对受疫情影响,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中小企业,批准后可缓缴上述3项保险费,缓缴期最长6个月。阶段性降低失业、工伤保险费率,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。

第四,分类落实“补”贴。一是补企业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,以及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,正在享受的社保补贴,2月4日后到期的,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。二是补个人。充分运用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,帮扶困难群体就业。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,缴纳职工社保费的,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,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。三是补机构。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、高校毕业生来我市企业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符合条件的,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120元职业介绍补贴。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复工复产,我市按照省最新部署要求,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人员到个体工商户落实用工就业,符合条件的,也给予职业介绍补贴。

第五,大力“提”升技能。一是重点群体生活费补贴。大力开展线上职业培训,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等四类重点群体,按每学时5元给予补贴。二是线上平台补贴。根据四类重点群体培训合格人数,按我市该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的20%,给予线上平台补贴。三是职工技能提升补贴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,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,可按证书的级别高低申请补贴,补贴标准为高级2000元、中级1500元和初级1000元。四是一次性职业技能提升奖励。实施“金蓝领”项目高级技师、技师培训,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,分别给予3000元、2500元一次性补贴

第六,突出重点群体“稳”就业。一是高校毕业生补贴。因疫情影响暂缓缴纳社保的企业,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继续享受生活、社保(房租)补贴。其中,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3500元、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2400元、“双一流”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,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1100元。二是就业见习补贴。补贴标准由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%提高至60%,即由每月865元提高到每月1038元。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% ,即由1384元/月提高到1557元/月。对2019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,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,可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。目前,4139人按新标准发放失业金644万元,按规定累计为领取失业金的12124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3万元。四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。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、工资专户、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,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

第七,聚力“防”失业风险。密切跟踪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的影响,加强规上企业、重大项目和去产能、环保治理涉及企业用工监测。加强大数据共享、比对、分析,多维度开展重点企业行业、重点群体、重点时段就业监测,及时发布失业预警制定失业风险防控预案,对因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。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,支持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稳定工作岗位。多途径化解劳动争议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,依法查处用工违法行为。规范企业裁员行为,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。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,用于应对突发性、规模性失业风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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