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岚山区出台全市首部村党组织工作规则

发表时间: 2020年05月27日 09:32 来源: 点击量: 12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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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促进村党组织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近日,岚山区在全市率先出台《岚山区村党组织工作规则(试行)》,分7方面33条对村级组织运行进行制度性规范。

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,村级重要工作、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施。

《规则》明确,村民委员会承担日常事务,每月向村党组织报工作情况;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,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。村党组织书记承担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,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。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,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调整,报区委组织部备案。加强村党组织日常管理,健全班子岗位目标管理、党务公开、发展优秀年轻党员、村党组织引领发展村集体经济、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制度。健全党内组织生活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,每年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,每季度召开 1次党员大会,每月召开 1次村党组织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。

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,《规则》对议事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,即,凡属村级重大事务,在村党组织领导下,按照“四议两公开”的程序进行,村党组织提议、村“两委”会议商议、党员大会审议、村民(代表)会议决议,决议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,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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